尊敬的各位教师和工作人员: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省副高职称补充公示的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副高职称补充公示的对象为我校符合条件并已通过初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5日。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人员的姓名、职称、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
公示方式采用校内公示和网上公示相结合的形式。校内公示将在教学楼、行政办公区等地张贴公示名单,网上公示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
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公示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和审查,最终确定获得副高职称的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1.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据材料。
2.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将材料递交给学校人事处。
3. 学校将认真核查并及时处理所有提出的异议,并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结果。
请各位教师和工作人员密切关注本次副高职称补充公示的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祝各位教师和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取得更大的成就!